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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传媒:长江传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作者:nba直播免费高清回放 日期:2025-04-14 12:20:06

  

长江传媒:长江传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及《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履行了委员会工作职责。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2024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及1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张慧德、金林、卢盛峰和董事徐德欢,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张慧德担任。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详细情况如下:

  2024年3月21日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与年报审计机构就2023年年报审计情况做沟通,听取年报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年报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024年4月15日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 1.《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摘要》 3.《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 计情况的议案》 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8.《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2023年度工作报告》9.《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4月22日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8月22日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 1.《2024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9月6日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控审计机构选聘项目招标文件》

  2024年10月28日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长江传媒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年11月15日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聘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与风险评估服务机构的议案》

  2024年12月25日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 与年报审计机构就2024年年报审计情况做沟通,听取年报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年报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们的专业知识与经验,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监督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审查关联交易、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方面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料,认为该两家外部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相关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聘任上述两家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内控自评服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2023年度财务报告外部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举行沟通会议,讨论沟通2023年报审计中的重大事项与处理方法,督促外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年报审计工作顺利完成。2023年度年报审计结束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2024年度财务报告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举行沟通会议,并对2024年报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外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年报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2024年度,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审计部共出具审计报告22份,包括经济责任审计报告2份,专项审计报告1份,内控自评报告19份,为公司有针对性地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参考。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是否涉及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重要会计判断以及有关事项的处理事宜,并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了书面审阅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同意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做了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及其披露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其披露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认为公司依照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监管等相关规定要求,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工作,使管理层、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实现信息共享、机制互补,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和内外部审计工作协调性。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责,加强与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外部审计机构等的沟通,密切关注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等事项,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的发挥专家职能和监督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